消息,近日,佛山市南海区宏迪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、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,被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罚款2000元及没收违法所得400元。
根据公告内容,该公司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十三条第二款、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,生产、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。违反规定产生了违法所得400元。
佛山市南海区宏迪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十三条第二款、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,构成了违反生产和销售质量标准规定等违规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四十九条,该公司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00元,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。
行政相对人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宏迪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
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
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5MA52TL4RXH
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
法定代表人 杜宏伟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〔2024〕(南)丹综执市监罚罚字40号
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十三条第二款、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
违法事实 生产、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
处罚依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四十九条
处罚类别 罚款
处罚内容 一、没收违法所得400元;二、罚款2000元。
罚款金额(万元) 0.200000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(万元) 0.040000
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
处罚决定日期 2024-06-19
处罚机关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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