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息,近日,深圳市创利建材有限公司因产品(商品)质量违法行为,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罚款225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。
根据公告内容,深圳市创利建材有限公司的产品(商品)质量违法行为为违反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第二十三条、第二十五条规定。
深圳市创利建材有限公司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,构成了产品(商品)质量违法行为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对此作出罚款225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决定。
行政相对人名称 | 深圳市创利建材有限公司 | |||
行政相对人类别 |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| |||
行政相对人代码 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4403000551425670 | ||
组织机构代码 | 工商登记码 | 税务登记号 | 事业单位证书号 |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|
055142567 | 440307106593610 | |||
法定代表人 | 彭国展 | |||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 深市监龙处罚〔2024〕龙岗143号 | |||
违法行为类型 | 产品(商品)质量违法行为 | |||
违法事实 | 产品(商品)质量违法行为 | |||
处罚依据 | 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/第五章法律责任/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、第二十五条规定的,由主管部门责令生产者、销售者停止生产、销售,没收违法产品,并处违法生产、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,并处没收违法所得;情节严重的,依法吊销营业执照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| |||
处罚类别 | 罚款;没收违法所得 | |||
处罚内容 | 罚款2250元;没收违法所得 | |||
罚款金额(万元) | 0.225000 | |||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(万元) | 0.021500 | |||
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| ||||
处罚决定日期 | 2024-06-19 | |||
处罚机关 |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