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局于2022年11月21日作出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(济南税稽三 税通〔2022〕S-24号)。由于你公司失联,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(济南税稽三 税通〔2022〕S-24号),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106条之规定,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,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。
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
二O二二年十二月七日
客服热线:18121353183
我局于2022年11月21日作出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(济南税稽三 税通〔2022〕S-24号)。由于你公司失联,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(济南税稽三 税通〔2022〕S-24号),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106条之规定,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,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。
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
二O二二年十二月七日
18121353183
(周一至周五 9:00-18:00)
公众号
微信扫描关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