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融界2023年10月27日消息,池州市英家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因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的相关规定,被池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1万元。
根据公告内容,公司厂区东侧空地内有部分煤矸石露天堆放,未采取密闭、围挡等防治措施。这一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“贮存煤炭、煤矸石、煤渣、煤灰、水泥、石灰、石膏、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;不能密闭的,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,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。”之规定。
池州市英家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构成了违法行为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,结合《池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(试行)》表14的裁量标准及《池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(试行)》第八条之规定,经计算后对该公司处罚金额为1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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