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0月26日,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3年建筑钢材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。2023年第1批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建筑钢材产品250批次,其中,生产领域12批次,流通领域238批次。
本次抽查依据GB/T1499.1-2017《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:热轧光圆钢筋》、GB/T1499.2-2018《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:热轧带肋钢筋》、GB/T13788-2017《冷轧带肋钢筋》等标准的要求,对热轧光圆钢筋产品的力学性能(抗拉强度、下屈服强度、断后伸长率、最大力总延伸率)、工艺性能(弯曲)、化学成分(C、Si、Mn、P、S)、重量偏差、尺寸(每米弯曲度、不圆度);热轧带肋钢筋产品的力学性能(抗拉强度、屈服强度、R0 m/R0 eL、R0 eL/ReL、最大力总延伸率)、工艺性能(弯曲、反向弯曲)、化学成分(C、Si、Mn、P、S、Ceq)、重量偏差、尺寸(横肋高、肋间距、横肋末端间隙、每米弯曲度)、表面标志、金相组织;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的力学性能(抗拉强度、规定塑性延伸强度 Rp0.2、Rm/Rp0.2、断后伸长率、最大力总延伸率)、工艺性能(弯曲)、重量偏差、尺寸(横肋中点高、横肋间距)、表面标志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本次抽查发现成武县兴成钢材销售有限公司、无棣鑫勤商贸有限公司、文登市回力物资有限公司、海阳市奥祥物资有限公司、烟台利安钢材有限公司、龙口市黄城东远建材经销处、沂源东悦商贸有限公司7家销售者的8批次产品,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,不合格项目为化学成分、重量偏差、金相组织。
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销售者、标称生产者,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》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,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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