枝江市人民法院董市法庭通过巡回审判庭、上门调解的方式,高效妥善处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,有力推动了矛盾纠纷的化解,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。

本案系一起钢材买卖合同案件,建筑公司与建材公司的钢材买卖合同约定了钢材数量、价格、逾期付款责任,钢材公司根据建筑公司的要求供货后,一直未收到建筑公司的货款,原告钢材公司经多次催要未果,无奈,钢材公司遂将被告建筑公司起诉至法院,请求建筑公司支付货款。
董市法庭王艳法官受理该案后,电话联系原告企业了解案情,得知钢材公司目前资金周转困难,急需要回货款回笼资金。
随后法官又联系被告,详细了解了被告建筑公司的履行能力,做到心中有数。因双方公司住所地均在董市辖区内,在征求原被告双方同意的情况后,法官决定把庭审现场“搬到”董市镇政府综治中心进行巡回审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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