宾县宾州日隆建材经销部等2户纳税人:
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,我局对宾县宾州日隆建材经销部(纳税人识别号:35052419710616109X02)、宾县宁远镇鑫权建材商店(纳税人识别号:44090219830326295701),共2户纳税人送达《税务事项通知书(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)》,因纳税人查无下落,文书无法直接送达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)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,现将《税务事项通知书(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)》公告送达,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,即视为送达。
限你单位见此公告后,到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执行科(地点:香坊区和兴路19号)领取文书。
附件:
1、《税务事项通知书(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)》
(哈税稽一通〔2023〕2号)
2、《税务事项通知书(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)》
(哈税稽一通〔2023〕1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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